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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考c5驾驶证相关规定
  • 来源:考驾照网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-06-15

  


  申领C5驾驶证的对象,是指右下肢、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,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。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和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缺失,以及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残疾人,按公安部111号令中的其他相关规定办理。


  范围内的残疾人申领驾驶证,需先到市立医院或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体检,然后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中区宏通驾校报名,按驾校规定参加培训,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时间,最后按规定参加各科目考试,考试合格后,方可领取c5驾驶证。


      申请驾驶汽车的残疾人取得机动车c5驾驶证后,购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要按照《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》(GB/T21055-2007)国家标准,须由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加装操纵辅助装置,并出具《加装辅助装置合格证明》,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,领取牌证,加贴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后方可上路驾驶。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时,应在车身前部和后部分别设置专用标志。申报人若有疑问,可到各区(市)残联进行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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