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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驾入刑标准 酒驾入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
  • 来源:考驾照网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-01-19


  说酒驾入刑标准之前我们先来看看酒驾入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,有年头没开车的司机朋友可能还是认为酒驾只是警告以及罚款,而不会入刑,这是一个错误的看法。


  酒驾入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


  2011年5月1日。


  酒驾入刑标准


  根据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、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》的相关规定,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: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≥20mg。其中:


  “饮酒驾驶”的幅度标准是,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,小于80mg之间,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≤饮酒驾驶酒精量<80mg;


  “醉驾”的幅度标准是,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。


 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


  醉驾:


  1、醉驾一律吊销驾照,5年禁驾。


  2、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,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;重新取得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
  酒驾:


  1、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,并吊销驾驶证,终身禁驾。


  2、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,暂扣驾驶证6个月;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,吊销驾驶证。


  3、酒驾营运机动车,拘留15日,罚款5000元,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。


  相关法律规定
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:


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
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
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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